泸州中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医教园区教育培训基地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学术报告厅、教学楼、文体中心专业承包单位采购公告(第二次)
泸州中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实施第二医教园区教育培训基地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精装修工程学术报告厅、教学楼、文体中心专业承包单位。
一、采购内容
(一)施工图和甲方要求完成第二医教园区教育培训基地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学术报告厅、教学楼、文体中心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空调除外)造价约320万元。
(二)甲供材料包括:。
二、资质要求:注册地在泸州,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一)人员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资 格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安考证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建筑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
3 |
施工员 |
1 |
四川省证件 |
4 |
安全员 |
1 |
四川省证件 |
5 |
质量员 |
1 |
四川省证件 |
6 |
材料员 |
1 |
四川省证件 |
7 |
资料员/预算员 |
1 |
|
8 |
临时用电电工 |
1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
(二)采购申请人在递交报名资料时,需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放入密封袋内。
四、选择方式:
(一)本工程报价区间:以财政或建设方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价格下浮10%-15%(均包含本数,报价精确到整数),采购申请人在区间内进行报价,超过此范围的报价无效,作废标处理。
(二)如报价最低且相同的情况,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人不可放弃当前标段的中标权利,否则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违约情况上报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
五、结算方式:
(一)结算时依据有效的竣工结算资料,按照施工图(含变更)和经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四方共同确认的有效签证计算工程量,按经以泸州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价格下浮一定比例(中标比例)进行结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认质核价部分不下浮,规费按照中塔公司规费计算)。
(二)本项采用24小时施工制度,因为夜间施工、赶工产生的费用综合考虑在单价内,不再另行计算。
(三)如发现分包单位不能满足工期要求(包括节点工期),可由我公司另行委托单位/班组进入施工,产生所有费用(包括超出评审金额的情况)由分包单位承担。
六、奖惩机制:
(一)施工单位在2020年9月20日之前完工,将按照结算总造价的2%给予对分包单位奖励;施工单位在2020年9月25日之前完工,将按照结算总造价的1%给予对分包单位奖励。
(二)如果工程未在9月30日之前完工,逾期按照结算总价的5‰/日支付违约款。
(三)发生工期逾期及其他违约情况,采购人将上报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
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一)投标保证金:按合同暂定价的2%计取,仅接受现金支付。
(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暂定价的10%计取,仅接受现金支付。
八、进度付款方式:
(一)签订后,支付乙方合同暂定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
(二)当完成总产值的50%时,支付至总产值的40%(在支付前,扣除预付款);
(三)工程完工后支付至总产值的85%;
(四)工程资料完善归档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含已完成审批手续的变更增减且验收合格的工程,除暂列金)90%;
(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定金额的97%,质量保证金按结算审定的金额3%计留,质量保修期2年(防水部分5年)满后无息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在完工后无息还返还。
九、承诺。
(一)项目管理组织结构人员承诺:如中标,项目管理
组织机构人员满足第二医教园区教育培训基地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采购公告要求,所有人员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由采购申请人作出承诺)。
(二)未发生一般或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承诺:2017年8月1日以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注明企业成立至今)企业未发生一般或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由采购申请人作出承诺)。
(三)未拖欠民工工资承诺:2017年8月1日以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注明企业成立至今)企业未拖欠民工工资(由采购申请人作出承诺)。
十、报名相关事项
(一)凡有意参与公司(企业)请在2020年8月16日当天(仅接受当天)8:30-12:00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公司报名。
(二)需要递交的报名资料包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明(递交报名文件、参加采购会授权委托人和合同签订人必须都是项目负责人);
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川建安B证复印件、建造师证复印件及川建安B证、建造师证原件;
6、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职称证书原件。
6、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证书复印件及安全员证书原件。
7、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一般或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承诺
(承诺内容自拟)。
8、近三年内企业未拖欠民工工资承诺(承诺内容自拟)。
9、满足公告中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要求承诺(承诺内容自拟)。
10、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
11、报名资料件使用A4纸装订,资料进行密封、胶装处理,必须加盖骑缝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证书原件一并装入密封文件内。
12、报名资料由采购人进行审核(无论开标前后),如不合格,可取消采购申请和中标资格。
十一、采购文件的发布
通过报名时填写的授权邮箱发布采购文件,通过报名时填写的授权电话通知采购申请人。
十二、开标会的召开
在认可采购文件及配套文件(资料)相关约定的情况下,采购申请人可按照采购人要求编制采购申请文件(含报价单)并参加采购会,采购会相关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十三、公司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龙腾路10号3007楼。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8111200421
泸州中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